关于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复评结果的公示
根据团省委《关于开展全省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》,经自评、复评、团市委书记会议研究,拟将曲江区、乐昌市、翁源县、新丰县综合评估等次复评为“优秀”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16日(共5个工作日),在公示期限内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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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
2024年1月9日